山阳十八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
召开第四次会议
8月17日,山阳十八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,集体学习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,研究山阳县改革有关事项。山阳县委书记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国瑜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审议讨论了《山阳县共青团改革方案》和《山阳县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,听取了全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。
会议要求,要明确全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,简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要求,加强对村级财务和集体经济的监管,发挥好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作用,不断加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,确保2018年拟脱贫村集体经济全部达标。同时,要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产业发展、“一村一品”相结合,注重引进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,发展绿色特色产业,壮大村级集体经济,推动农村产业兴旺。
会议强调,要提高思想认识,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;夯实各专项小组责任,加大工作力度,抓好年度改革任务落实;结合工作实际,及时召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审议改革事项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有效保障。
县委副书记谢晓军,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刘申海,县委常委、副县长李伟,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郝昌军,县政协副主席杨前超出席会议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。(县委农工部 县委办综合一股)